为加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工作,发挥财务监督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用,高开投集团近期开展了对子(分)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贯彻、执行和财务事项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一是对财务凭证的完整性、有效性和合规性等进行监督检查。加强对“三公经费”、外出考察的差旅费及日常非工程类项目审批签字流程的监督检查。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、用油等行为,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。
二是对财务风险进行事前、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。事前预算,即在财务事项发生前,采取事前审核、编制预算等措施对财务预算予以控制;事中控制,即加强对财务事项在处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监控;事后监督,即对集团及各子(分)公司已完成的财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。
三是对财务决算进行审查。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后按规定办理财务决算。决算报告是否完整;报送时间是否及时;各项收支是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,是否遵循权责发生制等方面审查。